由江苏省档案馆牵头,南京市档案馆作为主要制订单位的江苏省地方标准《档案移交和接收规范》(DB32/T5157-2025)于2025年7月28日正式发布。该标准就进馆单位档案移交和接收的范围及内容、程序、时限、档案质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并就解密及开放审核、进馆档案数量统计、验收申请、检查记录、交接文据等制定了16个样表,对档案移交和接收过程中规范用表的内容和格式作出规定。
该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档案的移交与国家综合档案馆档案的接收,为筑牢档案移交与接收工作基础、强化档案资源体系建设及国家档案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了基础性保障。同时,该标准对电子档案及档案的数字化成果的移交和接收作出相关规定,引导档案信息化管理技术提升,助力档案信息化技术应用;对完善档案标准体系构建、为全省档案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支撑。
作者:接收保管处 傅小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