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合一”制度是规范和指导档案形成与收集、整理与归档、鉴定与销毁等工作的一项基本档案制度,是《“十四五”全国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一项重要内容。
南京市档案馆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机关档案分类方案、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三合一制度的通知》精神,结合省档案馆相关要求,与市档案局联合制发了推行“三合一”制度的通知,并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工作,把推行“三合一”制度列入档案馆2023年重点工作。一是认真拟制市档案馆“三合一”制度,结合档案馆三定方案和工作职能等情况,召开档案业务工作会议,对照国家档案局8号令具体要求,群策群力集中讨论审核“三合一”制度,历经5次修改完善。二是采取召开档案协作组会的形式集中辅导如何制定“三合一”制度,同时派出业务骨干上门现场服务指导。三是接收保管处每周召开专题会议,对每家单位上报的“三合一”制度,对照国家档案局8号、10号令的要求,逐项逐条审核,及时向相关单位反馈审核修改意见。四是推行“三合一”制度,不仅仅在机关单位,同时拓展到15家市属企业集团,实现120家一级进馆单位全覆盖。
推行“三合一”制度,进一步提升了我市档案基础业务和信息化水平,为建设覆盖面更加广泛、内容更加丰富、结构更加优化的档案资源体系提供了基础保障,有力的促进档案事业长远发展。(丁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