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
[发布时间: 2021-09-14 17:00 ]  本文已被浏览过:显示稿件总访问量  次   字号:

近日,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南京市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韩立明指出,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红色档案保管好利用好。同时,要加快推进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新馆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抓好贯彻落实,南京市委办公厅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并就做好下一步工作作出部署安排。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党管档案工作要求,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档案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档案工作的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把党的领导贯穿档案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二是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彰显档案工作价值,牢牢把握档案“存史资政育人”根本任务,深入挖掘、管好用好全市红色档案资源,扎实做好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以及脱贫攻坚、疫情防控档案工作,着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强化法治引领,深入推进依法治档,认真做好新修订档案法贯彻实施工作,加强档案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把法律的权威和刚性树立起来。四是坚持系统观念,健全档案事业发展体系,高站位高标准编制实施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全面推进档案资源、利用、安全、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档案工作制度和局馆运行机制,推动档案事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南京现代化篇章贡献档案力量。

目前,市档案局、档案馆已联合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的通知》,要求全市档案系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上来,精心组织学习培训,结合重点任务,深入抓好贯彻执行。